一女大学生被男子尾随,大学生:别伤害我,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

时间:2023-06-26 23:48:13 来源:淘折扣  阅读:(38) 收藏
转载:

头条首发,禁止搬运!阅读文章前辛苦您点下“关注”,方便讨论和分享,我将每日更新优质内容。28岁的朱某没有受过良好教育,整天浑浑噩噩不工作,也没有女朋友。自青少年时期起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惯,性观念方面没有得到良好的引导。而在2014年,年仅21岁的朱某出现了严重的"露阴癖"现象。

一女大学生被男子尾随,大学生:别伤害我,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

头条首发,禁止搬运!阅读文章前辛苦您点下“关注”,方便讨论和分享,我将每日更新优质内容。

28岁的朱某没有受过良好教育,整天浑浑噩噩不工作,也没有女朋友。自青少年时期起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惯,性观念方面没有得到良好的引导。

而在2014年,年仅21岁的朱某出现了严重的"露阴癖"现象。在公共场合向女性暴露自己的生殖器。通过引起女性的紧张和恐惧来获得性快感,曾被警方逮捕并拘留了10天。

多年过去,朱某的性心理扭曲问题没有得到缓解,甚至发展到强制猥亵妇女的程度。

一女大学生被男子尾随,大学生:别伤害我,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

男子尾随女大学生,女子机智自救

事发当天,朱某再次难抑欲火,翻墙进入了校内,悄悄躲在女生厕所。这时,女大学生戴某走了进来,在入厕完毕正系裤腰带时,朱某突然冲出来,将她按在墙上并开始摸索。

戴某被这突然的一幕吓坏了,太过紧张一时忘记呼救。而朱某的手已经伸进了她的裤子里,触碰到她的私处。

急中生智的戴某对朱某说:“你别这样,我这有1000块钱,我拿给你,你去嫖。”朱某听到戴某的提议,觉得这个交易还不错。

1000元嫖完后,还可以剩点生活费,心里盘算了一下后,朱某同意了戴某的建议,并示意其带自己去取钱。

一女大学生被男子尾随,大学生:别伤害我,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

路上戴某伺机逃跑时,朱某害怕事情败露,急忙追了上去,抓住戴某的头将她拖到墙角。

这时,学校保卫处的工作人员正好赶到现场。朱某看形势不对,仓皇而逃。

第二天,朱某又再次来到学校,想找机会报复戴某,但这次他没有那么幸运,被学校保卫处的工作人员抓了个现形。

最终,朱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检方起诉,将面临6个月拘役或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刑罚。

一女大学生被男子尾随,大学生:别伤害我,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

性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,给受害者带来身体及心理上的伤害,破坏了个人的尊严和安全感。对于本案中的案件情节,我们来依法对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分析。

一、朱某对戴某实施的行为是否达到了猥亵的程度以及是否具有强制性?

强制猥亵罪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:使用暴力、胁迫等手段,对他人进行强制的猥亵或侮辱女性行为。下面我们结合朱某的行为进行分析:

朱某在女大学生戴某入厕完毕正系裤腰带时,突然冲出来,将她按在墙上并开始摸索,这已经构成了猥亵行为。

猥亵通常指的是一种侵犯他人人格尊严,超越一般社会公认的性行为底线的行为。

一女大学生被男子尾随,大学生:别伤害我,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

朱某的行为对戴某产生了严重的心理影响,使她感到极度的恐惧和紧张,这已经侵犯了戴某的人格尊严,对其造成了人格的伤害,符合猥亵行为的特征。

而朱某的行为是否具有强制性,主要体现在行为人使用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手段,使被害人无法抵抗。

朱某在女大学生戴某入厕完毕时突然冲出,将她按在墙上,这就构成了胁迫的形式,使戴某在恐惧和紧张中无法有效抵抗,符合强制性的特征。

一女大学生被男子尾随,大学生:别伤害我,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

在这个案例中,朱某的行为满足了强制猥亵罪的主要构成要素,即猥亵行为以及强制性,因此认定为强制猥亵罪。

我们应当清醒认识到,强制猥亵是严重的犯罪行为,它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和人格权,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,给被害人和社会都带来了重大的伤害。我们必须严惩这样的犯罪行为,以维护公共秩序和公正正义。

二、本案中戴某提出给朱某1000元让其去嫖妓的行为是否会影响到朱某构成强制猥亵罪的认定?

戴某提出给朱某1000元让其去嫖妓,这是在朱某的犯罪行为结束后的事情,这个行为并不会改变朱某已经完成的犯罪行为。

一女大学生被男子尾随,大学生:别伤害我,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

戴某这么做,是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,是为了避免朱某对她的进一步侵犯。这是一种合理的自我保护措施,不应影响对朱某行为的犯罪认定。

另一方面,即使戴某提出的这个建议是在朱某的犯罪行为发生中,也不会影响到朱某的犯罪性质。

因为犯罪的认定并不取决于受害人的行为,而是取决于犯罪人的行为。朱某已经采取了非法手段对戴某进行了侵犯,戴某的行为并不能改变这一事实。

我们也应该理解和尊重戴某的自我保护行为,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,她所做的努力是值得鼓励的。

一女大学生被男子尾随,大学生:别伤害我,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

三、本案中对于朱某的行为轻重定性及量刑是否合适?
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规定,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女性的,将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但具体的定罪量刑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:

1、行为性质和动机:

朱某的行为明显具有侵犯他人身体的性质,他的动机源自于扭曲的性心理和性行为控制能力的缺失,其行为旨在满足自身的变态欲望。

这种行为性质和动机显然不能成为减轻其刑罚的理由。

2、情节和后果:

朱某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,给他人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,且这是他多次实施同类犯罪的行为,事实已经证明朱某并未因为之前的处罚产生悔改的意识。

此外,朱某的行为还引发了社会的恐慌和不安,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破坏。因此,朱某的情节严重,后果恶劣。

一女大学生被男子尾随,大学生:别伤害我,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

3、对社会的影响:

朱某的行为对受害人戴某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创伤,对社会公众的安全感也产生了严重的冲击,这种行为的存在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,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。

基于以上因素,朱某应得到严厉的处罚。

具体量刑应考虑到朱某的行为严重性、动机恶劣、反复犯罪、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多个因素,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对朱某进行较高程度的惩罚。

一女大学生被男子尾随,大学生:别伤害我,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

同时这个案件的重点是,对朱某的处理不应仅仅限于法律的惩罚。

朱某显然存在严重的性心理扭曲问题,在对他进行刑事惩罚的同时,应安排专业心理咨询人员对他进行心理矫治和教育,以期改变他的错误。

性教育的重要性不容忽视,对性观念的正确引导,对青少年的良好教育,对心理扭曲者的早期干预治疗,都是防止此类犯罪的重要手段。

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?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!

【免责声明】文章案例过程、图片都来源于网络,此文章旨在以案普法,无低俗等不良引导。如涉及案件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,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删除内容!特别说明,本文不存在捏造事实。

标签:

热门排行

猜你喜欢

热门标签

扫描二维码打开

周一至周六

9:00-22:00                  

淘折扣  滇ICP备2023000592号-3  滇公网安备53230102000530号 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532300MAC2D0R706 Copyright © 2010 - 2025 https://www.bgaw.cn/ All Rights Reserved